浙江大学采购中心关于暂存三年以上各类保证金的退还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31 点击次数:7966 发布人:admin

各供应商:
供应商应在参与采购活动期间依据招标及合同履行情况及时提出各类保证金的退款申请,采购中心在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及时退还。
近期经梳理发现,有较多笔数的保证金因供应商未及时提出退款申请而暂存在学校帐号。为减轻供应商负担,经讨论决定,对于暂存三年及以上的各类保证金,采用简易程序处理供应商的退还申请。
退还所需材料为加盖公章的《退还申请》及其附件,模板下载地址:
http://cgzx.zju.edu.cn/uploads/tbzjwts.doc
退还流程如下:
1、供应商授权经办人关注微信公众号“浙江大学采购中心”,填写公司及申请人相关信息,获得登陆密码。
2、凭公司全称及密码,登陆浙江大学采购中心客户服务系统,进入保证金退还模块,上传《退还申请》扫描件。
http://cgzx.zju.edu.cn/gys
3、采购中心审核申请,审核后通知结果。如审核通过则联系供应商邮寄纸质原件。
4、采购中心对审核通过但未提交质量回访单的,公示60天。有质量回访单的,审核通过后即办理退款手续。
退款申请咨询方式:caigou@zju.edu.cn,邮件主题务必用“供应商咨询保证金退还事宜”,因邮件过滤原因其他主题的邮件不会进入对应收件箱故无法回复。

 


浙江大学采购中心
2020年8月31日